各有关单位:
为适应我国爆破行业快速发展需要,更好地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服务,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,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函〔2015〕322号文批准,“中国工程爆破协会”正式更名为“中国爆破行业协会”。协会所属的办事机构也相应更名。
自2015年12月1日起,协会原公章和印章作废,同时启用中国爆破行业协会公章和印章,并依照新的章程开展活动。协会将在国资委、民政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等部门的指导下,继续为爆破行业、企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,为推动我国爆破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。
特此公告
中国工程爆破协会
2015年1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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